外埠监理单位入境须知(三)
为了加强我市监理市场的管理,规范外埠监理单位入境的备案管理工作,特补充制定如下规定:
《外埠监理单位入境须知》 “二、入境审批必备资料” 中的‘第7条’增加提交:
总监、总监代表及所有上岗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
1. 经过聘用公司所在地(市级)劳动部门鉴证(有鉴证专用公章)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;
2. 经过聘用公司所在地(市级)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《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录表》(包括所在单位的缴费比例及记录,有保险业务专用章)原件及复印件。
抚顺市工程建设监理检测协会
二OO八年八月二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