联系我们 会员登录 收藏本站
   
   
 
关于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
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:xh 发布时间:2008/5/22 阅读:3986次

关于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

 

各监理单位:

为了方便各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料的及时申报,规范我市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管理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1.    各单位任命1名注册监理工程师专管员,23日之前报协会备案。该岗位的主要职责是,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委托,负责本单位所有注册人员的变更(包括外埠入本单位注册和本单位人员赴外埠注册等)、初始、延续和注销注册的申报、送审等相关工作(该人员的确定须保持相对的稳定性;若有变动须及时到协会备案)。

2.  各单位到协会申报资料时,需严格按照协会的要求(省、市的要求)提交申报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(申请表、执业资格证、毕业证、职称证、身份证、劳动合同等为网上下载打印的原件),同时提交盖单位公章的汇总表2份以及汇总表的电子文档(《辽宁省监理工程师注册审核表》变更注册提交2份,初始注册提交1份)。

3.     受理申报时间每月2次,即每月的上半月的1- 3日和下半月的16 - 18日,逢节假日顺延;其它日期不再受理。

4.     经协会核验通过的申报资料由协会统一报送市建委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抚顺市工程建设监理检测协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OO八年五月二十日

 
 

打印本页 | 关闭窗口

 

 
    抚顺市工程建设监理检测协会     
协会地址: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新城东路恒大华府11号楼301号 邮编:113008
电 话:(024)-53976385  传 真:(024)-53976385  电子邮箱:fsjc.07@163.com 
网址:http://www.fsjl.org  辽ICP备07008225号-1